各学院:
校教学督导专家将在第17-18周对各学院本学期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,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1.本学期实践课程教学大纲、运行安排表、成绩评定标准和考核方式;以及上学期实践课学生档案(含教师指导记录、学生日志、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登记表),如上学期的相关材料已查的(试卷检查),不再重复检查。
2.实践教学保障检查,主要了解相关实践课程的教材或指导书、实践场地、教学设备及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等。
3.随堂听课检查,根据实践教学安排,督导将随堂听实践教学课,如相应课程都已结束的,以检查材料为主。
二、检查时间
根据学校最新教学工作安排,材料检查将安排在第17周周一开始进行检查。如第17-18周有安排实践教学的,校教学督导将根据学院提供的实践教学运行表进行检查。
联系方式:盛老师,695067
教发中心(评估中心)
2023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