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实验中心: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,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,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,根据《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温大行政〔2007〕70号)有关规定,学校组织开展2012年度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项目类型 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立项应有利于科技创新与竞赛项目的培育;有利于学生申请专利和软件著作权项目的培育;有利于学生专业技能训练;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。本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主要包括两大类即:一般项目和专利培育项目。一般项目主要有技能训练类、学科竞赛培育类、综合性实验类、作品设计类、科学研究类等;专利培育项目主要包括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。 二、申报条件及相关说明 1.项目招生对象与人数 校本部的非毕业班本科生。技能训练类、学科竞赛培育类、综合性实验类等每个项目招收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人,作品设计类、科学研究类、专利培育项目等每个项目招收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。一个学生仅限参加一个实验室开放项目。 2.项目实验时数 一般每个项目实验时数为32到64学时,32~64学时可申请1个学分,64学时及以上可申请2个学分。 3.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2月27日。 4.完成时间 项目实施期为1年,到2012年12月止。 5.结题要求 结题时,一般项目原则上学生要有公开发表(含录用)的学术论文或可进行鉴定的作品、技能证书、总结报告等实验成果。对于专利培育项目,须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。 6.限制条件 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延期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2012年度的实验室开放项目。 三、项目名额及经费 1.实验室开放项目实行二级管理,学校根据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开展、结题、成果等情况,结合各学院的实际,确定本年度各学院的项目数与经费额度(附件1),由学院制订实施细则,组织申报、评审,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,学校统一下文公布立项项目。 2.学校鼓励各学院利用各级重点(特色)专业、精品课程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以及科研项目的建设经费,设立学校分配申报指标外的学院自筹经费项目(自筹经费项目数:一般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分配立项数的50%,四舍五入取整,专利培育项目数可不受比例限制),自筹经费项目,经学院评审,报学校备案,由学校统一下文公布立项。 3.校拨经费项目,学校按每项目平均1500元预算资助学院总额,学院可根据项目实验学时、学生数等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和区别资助,经费范围一般为800~2000元。项目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,主要用于项目的实验材料费、资料费、评审鉴定费、调研差旅费等,不得用于招待、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内容无关的开支。 4.项目指导教师(含辅助人员)津贴不在本次下达经费内开支。学院在对每个项目进行考核时,以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三个等级来评定,其中优秀率一般不超过30%,项目验收获得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等级的,学校当年为指导教师组分别计算15、1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(经教务处认定,人事处按每课时70元的标准核发,并承认其相应教学工作业绩);“不合格” 等级的,不计算教学工作量。 5.学院自筹经费项目的经费额度参照学校标准执行,实验材料费等项目经费在学院相关资助项目经费中支出,指导教师(含辅助人员)津贴在学院相关资助项目人员经费中或学院人员经费中支出,教务处承认其相应教学工作业绩。 6.实验室开放项目成果中,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论文版面费,及专利权人为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,学生作为第一发明(设计)人的发明专利审查费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等相关费用,可另行向教务处申请报销。 四、报送材料 1.《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书(一般项目)》(附件2) 2.《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书(专利培育项目)》(附件3) 3.《我院2012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) 以上书面材料(附件2、附件3、附件4)各一份于2012年2月29日之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(行政楼403A),同时将电子材料发到邮箱:751746940@qq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易招娣,联系电话:86598095。 教务处 2012年2月1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