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利用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,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普查的社会效益,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的课题研究工作决定采取招标方式进行。
一、招标单位
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、投标单位
本次课题招标面向全省与经济研究相关的各部门、大专院校和有研究能力的个人。原则上每个单位、个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。
三、课题内容
浙江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在反复研究和广泛征求党政领导、有关部门和院校学者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了24个参考选题(见《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课题招标管理办法》),课题投标单位可以在所列参考选题范围内选题,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,提出参考选题以外的课题申请,其评审办法将与前者一致。
四、招标要求
1、课题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政治业务素质高的课题组负责人,比较强的研究力量和科研管理力量,能够保证正确的研究方向,并实施有效的组织管理。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应遵守宪法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。
2、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(或相当于高级)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;凡不具备此条件的,必须有两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人员的书面推荐。
3、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,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课题。
五、招标安排
1、《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课题招标管理办法》和《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课题申请书》详见附件1和附件2。参加投标单位和个人也可到浙江统计信息网(www.zj.stats.gov.cn)下载《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课题招标管理办法》和《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课题申请书》。
2、课题申报截止2010年4月15日,课题投标者必须在此之前将《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课题申请书》报浙江省经济普查办公室(杭州市内可直接送达省经济普查办公室,其他地区可邮寄至省经济普查办公室)。
3、浙江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将组织资料开发专家组,对课题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。浙江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将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,择优确定中标单位,原则上在2010年5月底前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,中标课题将在浙江统计信息网公布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杭州市教工路79号天湖大厦
浙江省经济普查办公室
联 系 人:黄洪琳,凌艳
联系电话:(0571)88218729,88218731(传真)
邮政编码:310012
附件1:《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课题招标管理办法》.doc附件2:《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课题申请书》.doc
江省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
2010年1月8日